ChainCatcher 消息,据 CoinDesk 报道,纳斯达克交易所向美国 SEC 加密工作组致函,建议监管机构谨慎划分数字资产类别,明确监管“裁判者”。
文件由监管事务主管 John Zecca 签署,提出四类划分:
一是金融证券类代币(如挂钩股票、债券、ETF 的代币,应与基础资产同等待遇),归 SEC 监管;
二是数字资产投资合约(符合修订版 Howey 测试的代币化合约),适用证券规则;
三是数字资产大宗商品(符合美国商品定义),由 CFTC 管辖;
四是其他数字资产(不归入前三类,不强制适用证券或商品规则)。
SEC 与 CFTC 将合作厘清监管边界,新加密货币法律或成指导依据。纳斯达克还建议为多类型资产处理平台制定交叉交易资质认定,并强调自身在数字资产领域的公信力,呼吁对全面处理投资者活动的公司加强安全约束,与行业惯例接轨。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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